您在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

真的很危险

真实案例

年4月20日,东门新区9号楼、南山佳园D15号楼相继发生火灾,所幸无人员伤亡。

▼东门新区9号楼为一楼住户私自搭建违建房,违建房内堆放大量棉被、棉衣等杂物失火引发火灾,火灾除烧毁、烧损自家财物外,同时波及楼上住户和导致燃气管线的不同程度受损。如燃气泄漏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南山佳园D15号楼为住户在单元楼梯间堆放杂物失火引发火灾。

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民法典》: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消防法》第28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小区是我家

消防安全环境靠大家

多次火灾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

请大家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切勿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堆放杂物

切勿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自行车

为大家留出“生命通道”

为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负责

宝石花物业温馨提示

如您已在公共区域搭建“违建房”

或已有杂物堆放

请尽快拆除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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