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4月9日讯(记者李楠楠通讯员王静)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其中烟台29所中职学校个专业点获得备案,具有招生资格,除此之外的学校年不得招生(包括联合招生、委托招生等),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据介绍,近年来,山东省教育厅定期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及招生专业,对规范中职学校办学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省教育厅对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所中职学校的个专业点(其中,公办学校所,民办学校所)予以备案公布,其中烟台有29所中职学校个专业点,29所中职学校分别是烟台船舶工业学校、烟台理工学校、烟台经济学校、烟台机电工业学校、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烟台信息工程学校、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烟台工贸学校、烟台临港工业学校、烟台市南山职业技术学校、烟台轻工业学校、烟台风能电力学校、烟台电子工业学校、烟台机械工程学校、长岛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莱州中华武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旅游学校、烟台港湾学校、山东省烟台农业学校、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烟台海员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海洋工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新闻出版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汽车工程学校、海阳市尼克汽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南山高尔夫球学校。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备案的学校及专业安排所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监督各中职学校按要求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没有备案或省教育厅不予备案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及专业不具备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年不得招生(包括联合招生、委托招生等);对未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的学校,不得招收或联合招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各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健全中职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机制,资质核查重点考察学校在招生、联合培养、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实习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基础建设、教师队伍、实训实习等主要办学条件是否达到基本要求等;是否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及省级中职教育管理权限的通知》要求规范中职学校名称。从年起,省教育厅备案并面向社会公布的当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录扩展至招生计划、学校网址等,中职学校也不得跨设区的市设立分校、办学点。
教育厅要求各市教育局要引导和推动学校聚焦职业教育属性,坚持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紧密对接产业需求,切实优化专业设置,积极主动做好区域内专业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特别是加强新设专业师资和实训条件建设,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着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切实提高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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