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以岭药业发布公告,该公司收到乌干达国家药品管理局(NDA)核准签发的植物药注册批准文件,批准专利中药连花清瘟胶囊符合乌干达植物药标准注册。

连花清瘟是以岭药业的主导产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主要用于感冒、流感、新冠肺炎相关疾病的治疗。目前,连花清瘟产品已在菲律宾、巴西、科威特、罗马尼亚、莫桑比克等近20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了上市许可。

连花清瘟在短时间内获得众多国家的注册证书,它有哪些特别之处?根据ScienceDirect学术数据库检索,疫情以来与连花清瘟最直接的研究有两篇,第一篇为《连花清瘟对新型冠状病毒具有抗病毒、抗炎作用》,该研究于今年3月由钟南山院士研究团队发表在药理学界主流期刊《药理学研究》,揭示了连花清瘟在新冠肺炎中确切疗效的药理学作用基础,证实了该药通过抑制病毒复制、抑制宿主细胞炎症因子表达,从而发挥抗新冠病毒活性的作用。

第二篇为《中药连花清瘟胶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前瞻性、随机、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由钟南山院士、李兰娟院士、张伯礼院士等专家联合20医院共同参与,发表于国际植物医学领域权威杂志《植物医学》。该研究从临床应用角度研究发现,连花清瘟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治疗安全有效,可显著提高新冠肺炎发热、乏力、咳嗽等临床症状的改善率,明显改善肺部影像学病变,缩短症状持续时间,提高临床治愈率。

疫情期间,连花清瘟被医院广泛应用,先后被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八版)及20余个省市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年4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新适应症。

以岭药业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连花清瘟胶囊获得乌干达国家药品管理局的药品注册批文,标志着该公司具备了在乌干达市场以植物药身份销售该产品的资格。近年来,该公司始终致力于将中医药技术、服务和产品推向国际,让更多海外消费者了解并受益,助推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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