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布消息称,为依法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加大对与疫情相关的、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的管控力度,商标局制定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并对“火神山”“雷神山”等近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3月4日,商标局对于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依法作出驳回决定。
此后,社会公众对于政府维护知识产权领域风清气正的坚定决心拍手叫好。那么,在“驳回”的背后,商标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应遵循的法律与道德底线是什么?商标申请与恶意注册的界限何在?新修订的《商标法》对于恶意商标注册作出了哪些更加严格的约束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道德之下的“越位”
年的开局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整个世界、国家、社会和每一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冠状病毒”“封城”“隔离”“口罩”“雷神山”“火神山”“钟南山”成为了这个春天的“关键词”。然而,就在当前抗“疫”的关键时刻,一些“精明”的企业或个人却“敏锐地”觅得了“商机”,打起了用“火神山”“雷神山”等与疫情相关的“关键词”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歪主意。
据媒体报道,天津万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口气在多个商标注册领域申请了“封城”二字作为商标,准备用于酒类、啤酒和广告营销;福建省厦门市泰形美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告营销业、药品和医疗器械类3个商标领域申请了“新冠福星”商标;中饮食品有限公司更是在多个商标领域申请了30多个商标,包括“新冠良茶”“防新冠”“新冠清”“新冠”“清冠良茶”等。除了这些带有“新冠”和“封城”字眼的商标申请之外,甚至有人开始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
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予以驳回的63件商标注册申请中,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钟南山”、3件“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41个申请人,共2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各方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及超常规付出,在短时间内建成了火神山、医院。成千上万的建设者冒着感染病毒的风险,夜以继日地奋战。医院后,更是无畏向前,全力救治患者。同时,大量捐医院,社会的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1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