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宝石老舅私自以商业为目的去使用芬兰的音乐制作人VilhoIhaksi的Beat作品《MoreSun》来创作《野狼disco》的行为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围观和热议。
宝石老舅和原创作曲人之间一系列的操作尽管不属于抄袭,其实hippop中用beat再传创作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就事论事来讲这已经构成了侵权。
因为凭借《野狼disco》的传播程度及其所在商业上取得的成效来看,这都违背了原创作曲人的初心。
毕竟原作者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他人允许使用但是不允许作为商业用途。
不得说这件事情从音乐的角度来讲有点丢人,
但不可泯灭的是:
它却鼓舞了大批原创,哪怕高质量的中国电音或许在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又有哪一条路上没有荆棘呢?又有哪一条道路上只有鲜花和掌声呢?
说实话中国歌曲在国外一般都属于不出名的一类,要不是这歌上了年的春晚,作者估计都不会知道这首歌盗用了他的版权。
可以说宝石老舅享受了这个直接取来的伴奏而间接带来的名声和利益,却不敢去主动地坦诚伴奏的来源。
这是偷来了高于自身实力的的荣誉,明显就是隐瞒和欺骗。
其实如果很早之前主动承认“这首歌的伴奏是直接拿过来做填词”,网友或许会钦佩宝石老舅的那一份勇气和担当!无论何时原创者的思想与创造力都是人类之光,不论音乐,文学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可现实一次又一次地说明,只有恬不知耻才能出人头地。
当年马頔的南山南也有人骂他出来蹭热度,要不是张磊唱火了谁会认识马頔呢?
但事实并不是这个道理
火与不火都是归于原唱的知识产权,不是你的怎么都不会是,正所谓抄袭就是抄袭!宝石老舅的这首《野狼Disco》之所以能火,也是源于多个方面的共同正向作用而促成的。
那种烂却不庸俗的歌词,同时里面所伴随的关于绝望的狂欢都在这首歌里用到了极致。普通的歌词中更展现出东北风土精神,“迪厅”藏着的是一堆中老年人的内心,从未真正地伴随那飞逝而过的时间里面的青春。
朗朗上口的旋律共鸣和高潮部分的重复播放都让这首歌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来左边跟我一起画个龙,在你右边儿画一道彩虹来左边跟我一起画彩虹,在你右边儿再画个龙在你胸口上比划一个郭富城,左边儿右边儿摇摇头两个食指就像两个窜天猴,指向闪耀的灯球
这首歌的编曲对于整首歌都算得上是一个加分项目,它对于《野狼disco》是不容忽略的。
预测歌的火爆程度一般都要先看它的前奏。《野狼disco》便是如此,凭借超强的记忆性和令人难以抗拒的Live律动让人听过一次便印象深刻。关于音色选择和歌曲伴奏的设计都在复古调儿的基础之上凸显出生活的精致感和高级感。
即使早有准备捐献版权使网友先入为主赞其做法,但是这样的回应并不能掩盖侵权的真相
如今现实已摆在眼前,无论是侵权还是抄袭,事实真相自有判决来定。
但必须承认的是:这对其他的音乐道路上的人来讲并非是一件坏事,至少他们会明白中国电音的未来发展还需要更多的原创来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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