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他,是在南山南火遍东南西北的时候。那时候,我还坚信一句话,“唱得懂南山南的人,一定是有故事的人。”所以当我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看着孤立在一旁,弹着吉他,唱着南山南的他的时候,就对他产生了好奇。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却又不喜欢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对我来说,真实的有故事的人就是我灵感的源泉。
所以那时,很自然的,我就把他定为了目标。“唉,我请你吃饭,你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我至今还记得自己当时的不着调的语气,和恨不得趴在他身上的样,整体就写着两个字—欠揍。“嗯?”他被我弄得一愣,停下手中的动作,看了我一眼,掏出一根烟抽着,将尽的时候告诉我,“我没故事。”“没故事,骗人吧你。”我自然不信,对他的话产生了浓浓的质疑,“会唱南山南还唱得那么伤感的人竟然没故事。”“真没。”他弹弹烟灰,被我逗笑了,“你这中二孩子,谁告诉你会唱南山南的人就有故事了。歪理,我告你啊,我唱南山南,只是为了挣钱。跟潮流。”“卧槽,别欺骗小孩儿啊,我是不会信你说的的。”那天以我骚扰了他一天,结果不但一无所获而且打破了我的观念告终,但我却并没有放弃,相反还更有了干劲。
抱着所谓的,不在一棵树上吊死,就把树枝扳断的想法,时常各种骚扰他,美名其约打发无聊时间。许是被我骚扰得太过无奈,许是因我打扰了他的“生意”,许是因我太过执着,许是因他太久没有像谁诉说什么,破天荒的,他反驳了自己的说法,告诉我,“会唱南山南的人确实是有故事的。”“我就说吧!”我欣喜,静待下文。“不过不是我。我以前不会唱南山南的。”他做了个转折,掏出随身携带的酒壶喝了一口,向我娓娓道来,“我之所以会唱南山南,是因为一个人。他是个流浪歌手,最爱这首歌,每天必唱。
我第一次见他时,他就在唱这首歌。他不同于我,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这我看得出来,毕竟,他看起来,那么沧桑。明明才20多岁的面容。也就为这,我和他做了朋友。后来稍微熟了一点,他和我讲起了他的故事。”
说到这,他停顿了一下,笑了,又喝了一口酒,才说道,“他说,他以前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是男的。很幸运的是,那个男的竟然也喜欢他。本来是多好的事,可两个男的怎么能相爱呢?他们的爱注定被世所不融。父母知道后,冷言冷语,对他们又打又骂,还还逼他们分开。甚至以性命威胁,让另一个人成亲。”“后来呢?”我听得一冷,有些不敢听下去,可还是忍不住问。“后来,被逼结婚的那个承受不了压力,自杀了。”他笑得更灿烂了,像是在讲一件高兴的事。“而另一个人,四处唱着歌。他说,‘他说过喜欢听我唱歌,所以我要为他唱一辈子歌。只是我不知道他又在哪重生了,所以只好把我能去到的地方都唱遍。’”
“好悲。”我皱皱眉,觉得心疼又可悲。缓了缓情绪,又追根究底的问,“那,你又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你一开始不也是向我一样是个聆听者吗?”他没有急着回答我,把手中的烟蒂扔到地上,慢慢踩灭。声音像是从喉咙里飘出来的,“因为我爱上了那个四处为别人唱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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