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烟台南山学院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三条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多个方面综合考核考生,择优录取。第四条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学校代码:第六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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