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老干妈还没吃完
腾讯又双叒来打官司了
“腾讯员工因每天在岗不到8小时被辞”
微博话题火速冲上热搜
各路社畜都来吐槽一番
资本剥削?员工摸鱼?南山必胜客的尊严?
NO!
工时核算、弹性工作、法院判定……
看似清晰的诉讼
远非你以为的这么简单
!事件回溯
7月14日,红星新闻报道:
腾讯员工闫先生因不满公司以“每天在岗时间不足8小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先后向深圳市仲裁委提请仲裁,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腾讯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都未能成功。
实际上,闫先生与腾讯的纠纷并不是今年才发生,早在去年,闫先生就已经在微博上发表博文,控诉腾讯暴力裁员。目前,“澳洲盖茨”账号已不存在。
从闫先生发布的全文中看,双方主要纠纷在于“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这一说法。
闫先生表示自己常年加班,工作时间只会超过8小时,不存在“不足”的可能。而腾讯方则给出了10点到18点的工位监控视频,称闫先生在这段时间内存在离开工位的情况,因此判定为“不足8小时”。
图片来源:
红星新闻双方对此各执一词,本着兼听则明的原则,我们先来看看他们的具体说辞和证据:
冲突一
8小时到底怎么算?
在博文中闫先生表示:
腾讯律师承认公司是弹性工作制没有考勤,但是要满足每天在岗八小时。
腾讯提供的规章制度是在内网上,里面从来没有明文规定怎么计算每天在岗八小时,也没有明文规定怎么算是迟到早退,有什么标准、怎么处罚。
公司从来没有给我书面警告,也没有扣考勤工资。
腾讯只提供10点到18点的监控视频,不敢提供全部办公区域每天24小时监控视频,如果提供18点后的监控视频,会坐实腾讯远超的加班情况。
腾讯对诉讼给出的初步回应则是公司单方面提供的监控视频,以及一张统计在岗时长的表格。在这张表格上,HR计算得出闫先生在岗不足8小时。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据此,我们可以了解到,腾讯虽以”在岗时间不足8小时“为由裁员,但公司却没有可以支持这一理由的明文规定,也就是如何计算在岗时间的问题。
腾讯的说法和做法也自相矛盾,如果闫先生在岗时间不足8小时,又为什么一直没有警告、没有扣考勤工资?
而从腾讯给出的证据来看,视频拍摄的是员工的工位,时间段按10点到18点计算,总计也才8个小时。要想满足“在岗时间”的要求,就要保证这8个小时里每一秒都在工位上,“在岗时间”本质上是“在工位时间”。
so,腾讯er们的吃喝拉撒睡怕不是都得在工位解决,领导叫去隔壁开会你也可以大手一挥:“NO,我们腾讯会议见,我怕我从隔壁回来就被开了。”
而离谱的是,南山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的证据还就是这份有悖常识的视频监控:
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为证明原告存在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的事实,提供了多份《公证书》、年2月—3月的监控视频截图及光盘、沟通录音光盘及录音文字稿证据予以证明,上述证据结合在一起能形成基本的证据链支撑被告的主张。……
在综合考虑双方证据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后,法院采信被告的主张,认为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冲突二
员工工作态度有问题?
“8小时”的问题还没搞清楚,腾讯又在15日对员工被辞的原因进行了回应:
该前员工被辞原因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包括不接受日常工作安排、在上级和HR反复要求下仍拒绝履行岗位职责、且多次缺勤及旷工等,并非只因为在岗时间不足8小时而被辞退。
此外,腾讯还表示年以来该前员工多次被评为低绩效。
原来是员工上班摸鱼,腾讯才借口裁员?但看闫先生的说法,似乎也不是这么回事。
在报道中闫先生提到,入职七年以来,他在腾讯的考核基本是A和三星,年上半年就是三星。这样的考核在普通员工中是比较优秀的,说明他的能力得到了公司认可。
如果闫先生的话属实,那么腾讯是不是有可能是为了转移公众注意力,而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做遮羞布?
!南山必胜客
除了工时核算、考勤制度以外,话题讨论中还有一个高频词:南山必胜客。
大部分人认为,闫先生打官司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他是向南山区法院提起的诉讼。
腾讯法务部号称“亚洲最强”,从年起已经创下了29次诉讼成功的傲人战绩,尤其在南山法院百战百胜,由此被称作“南山必胜客”。
正式因为腾讯法务部的强大,也让它成为了腾讯的收入来源之一,每一次诉讼都能拿到不少的赔偿:
年:十余家公司的游戏侵权英雄联盟,腾讯获赔多万;年:用腾讯知名游戏商标作为搜索引擎关键词,腾讯获赔万;年:MOBA手游在海外领先王者荣耀,其制作公司沐瞳科技因违反竞业限制,赔偿腾讯万;年:全民枪战侵害穿越火线游戏地图的信息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腾讯获赔万;年4月:掌上远景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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