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9月27日,上海第三批集中供地第二日,4宗地块进入现场竞价环节。闵行区华漕镇MHPO-单元53-01地块吸引9家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价,触及中止价后转入一次性报价环节,最终,南山控股(.SZ)旗下的两家公司苏州南山新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深南(无锡)车联网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17.亿元的总价竞得,成交楼板价为元/平方米,房地联动价为元/平方米。
该地块的另外8家竞买人分别为安徽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省交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保利发展(.SH)旗下的上海保利建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和厦门国贸房地产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悦筑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体,联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铁房地产集团华东有限公司,中国金茂(.HK)旗下的苏州腾茂置业有限公司,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杭州天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钱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规划为普通商品房用地,东至徐亭路,南至53-02地块,西至金辉路,北至芳乐路;出让面积为.3平方米,容积率为2.0,计容面积.6平方米,起始总价为15.亿元,起始楼板价为元/平方米。
出让人允许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其中第一期付款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50%的比例(含定金)缴交。
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余额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住宅层数不得低于9层,建成后的住宅套数下限为,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88平方米以上。
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
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计.43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闵行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同时,出让文件要求,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3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以上,计.43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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