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变更前一般经营项目: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照明节能技术的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照明控制产品的开发、销售;视频摄像设备、4G传输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的开发、销售;灯具和机电设备的租赁;企业管理咨询;视频传输监控类照明系统、防爆电器产品的开发、销售;网络、通信相关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城市路灯、景观亮化与交通设施的维修、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经营项目: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照明节能技术的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照明控制产品的开发、销售;视频摄像设备、4G传输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的开发、销售;灯具和机电设备的租赁;企业管理咨询;视频传输监控类照明系统、防爆电器产品的开发、销售;网络、通信相关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城市路灯、景观亮化与交通设施的维修、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3楼AC
法定代表人:左丹
注册资本:4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年03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照明节能技术的开发;合同能源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照明控制产品的开发、销售;视频摄像设备、4G传输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的开发、销售;灯具和机电设备的租赁;企业管理咨询;视频传输监控类照明系统、防爆电器产品的开发、销售;网络、通信相关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城市路灯、景观亮化与交通设施的维修、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安防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系统集成和安防工程。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安装调试;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灯具、照明控制产品、视频摄像设备、4G传输设备、智能控制系统、视频传输监控类照明系统、防爆电器产品、网络、通信相关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生产。
三、备查件
照明工程公司《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5月16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年5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并于年4月28日通过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5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年5月1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年5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号海洋王科技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中,议案1.00、议案3.00至7.00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至6.00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议案6.00、7.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议案6.00、7.00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4.00、6.00、7.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年5月16日(星期二8:30~11:30,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年5月16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 邮编:
联系人:陈艳
联系-转
联系传真:-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艳
联系-转
联系传真:-
联系邮箱:ok
haiyangwang. 联系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
备查文件: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5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一)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年5月16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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