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日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公告编号:-债券代码:债券简称:20南玻0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玻集团”)于年8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担保情况概述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资金利用率及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批准以下事项:(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根据全资子公司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预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1、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2、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3、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4、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5、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6、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按照公司60.8%的持股比例在1,万元的本金范围内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2月05日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凤宁现代产业园凤港路1号法定代表人:康正辉注册资本:5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发电关键材料或成套设备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2、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10月26日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法定代表人:何进注册资本:4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单位:人民币元3、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02月23日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法定代表人:王声容注册资本:5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科技绿色电池产品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4、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05月05日注册地点: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迳头镇金岭工业园金岭八路1号法定代表人:何进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与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及新型显示器件基板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5、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11月11日注册地点: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69号法定代表人:何进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等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三)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事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担保的主要内容1、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南玻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2、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3、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4、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5、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6、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7、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按照公司60.8%的持股比例在1,万元的本金范围内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四、董事会意见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2、上述公司中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玻集团持有深圳南玻显示器件科技有限公司60.8%的股权。公司为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按持有权益比例进行担保。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止目前,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万元,占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万元的11.43%,占总资产1,,万元的6.53%。公司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八月十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公告编号:-债券代码:债券简称:20南玻01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确定召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会议召开时间: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年8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45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年8月25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6、A股股权登记日:年8月17日B股股权登记日:年8月20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年8月17日7、出席对象: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年8月17日(B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③公司聘请的律师;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担保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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