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南山必胜客”又出手了,但是这次是被告。腾讯工程师状告腾讯“暴力裁员”,虽经过劳动仲裁和两度诉讼,皆以失败告终,但是依然不依不舍,这是不是继“老干妈”乌龙事件之后,腾讯法务部这个“南山必胜客”的翻身之战呢?
腾讯前工程师闫先生被腾讯公司以“每天在岗时间不足8小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先后向深圳市仲裁委提请仲裁,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腾讯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都未能成功。
腾讯辞退闫先生的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腾讯公司提供闫先生年2月12日至年3月27日在岗时间表显示,闫先生每天在岗时间均不足8小时。
对此,闫先生表示在岗时长统计表是基于监控视频统计,只要自己离开座位就算脱岗,腾讯将因开会、培训、请假、工作中的正常走动等不在卡位的情形强行归结为缺勤,理由不能让人信服。而自己从进入腾讯公司加班到深夜的情况已经习以为常。
沧海直言:
1.个人观点。支持闫先生,一方面如果闫先生没有做到平均在岗8小时,作为劳动者,还有这样的信心和腾旭公司掰手腕明显属于不智。另一方面既然是弹性工作时间安排,就不能以一个时段一个工位的视频作为缺勤的证据,对员工进行“暴力辞退”。
2.弱势地位。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对垒的过程中,始终处在弱势地位。尤其在这种典型的劳资纠纷中,举证是最困难的。单位中的一些资源无法利用,平时在一起的同事也未必能够仗义执言,到了真正面对面据理力争的时候,虽然有底气,但是会苦于无证据。
3.谋定后动。劳动者在入职一个单位的时候,一定要把合同看清楚、理解透彻,对单位的规章制度学懂弄通,不要陷入这种纠纷之中。对于合同和规章制度中的一些“概念”更要弄明白,不要让自己陷入合同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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