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年5月18日获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于年5月18日召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按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5,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年6月20日
2、除权除息日:年6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年6月12日至登记日: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的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2.33元/股调整为12.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证券部
咨询 赵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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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八、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南山智尚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智尚转债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债券简称:智尚转债
2、转股时间:年10月26日至年4月9日
3、调整前“智尚转债”转股价格:12.33元/股
4、调整后“智尚转债”转股价格:12.17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年6月21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4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元,发行总额69,.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6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年4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智尚转债”,债券代码“”。
根据《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除外)、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年5月18日召开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5,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2、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调整“智尚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1=P0-D=12.33-0.16=12.17元/股。因此,“智尚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年6月21日起生效。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智尚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自年10月26日至年4月9日。目前“智尚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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