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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年前的东晋诗人陶渊明以“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节被后世的人们大赞,可见古人十分崇尚这种骨气。这骨气是受儒家经典熏陶的关乎一个人品性优劣所体现出来的特质。白马君把这种气质归纳为一个字,那就是:真。

其实南朝的昭明太子萧统早已经在《陶渊明集序》里对陶渊明作了十分精确的涵盖:“论怀抱旷而真。”也就是说萧统把“旷”和“真”两个字送给陶渊明。白马君感觉萧统的总结是特精准的,这影响了后世的很多诗词大咖,比如李白、杜甫、孟浩然、苏轼等。李白最得其“真”,苏轼最得其“旷”,杜甫最得其“味”,孟浩然最得其“意”。

陶渊明在《饮酒其五》里写道: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陶渊明最有名的代表作,是他醉酒之后,在心性变得更加恬淡更加平静地在诗中展现出来。陶渊明所表现的这种惬意生活正是他孜孜追求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不争不辩,淡欲少求,心明性净;人生大道与自然大道相适相从。

这就是《饮酒其五》所表现出的真意,是陶渊明归隐思想的精粹。陶渊明的这种思想影响了后世诗人的诸多诗作,比如李太白的《花下独酌四首》。与陶渊明相比,李太白在饮酒诗中所表现出来的是大醉、大狂、大孤、大悟,“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而陶渊明在饮酒诗里表达出的是自始至终非常清醒,知道而不论道,存乎于心,见乎于性,传乎于品。用苏东坡的两句诗来形容陶渊明则是“素琴不具弦,大雅留遗声”。

《归园田居其三》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

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既然不愿为五斗米折节谄媚于人,那就返归乡间,去过把锄耘田、自给自足的生活。他在乡间务农的日子里,用朴素无华的语言写下了大量歌颂自在心性和大美乡野风光的五言古诗,这种语言通俗易懂,和今天的白话几乎别无二致。陶渊明的这首诗出自组诗《归园田居》六首里的第三首,它的诗意就在于着重体现诗人对打理庄稼的劳作热情与快乐,并从中达到远离名利场、保持自身高尚情操的意愿。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豆子在古时统称为“菽”,是人们常种农作物中的五谷之一。大豆在秦汉以前被称为“菽”,秦汉以后人们才称之为豆。比如《诗经》里有《小雅.采菽》:“采菽采菽,筐之莒之。”,三国时曹植作有著名的《七步诗》咏豆:“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诗人在南山脚下种起了豆子,满脑子想的是通过耕种后便带来秋天的一场大丰收。但滑稽的是,野草比豆苗长得还茂盛,想象中也知道那满地的野草把豆苗给压抑得瘦瘦的。一位读书人初涉农事,会有很多不明白的农事技巧,这需要学习。

诗人陶渊明并不灰心,他还是知道怎么打理庄稼的: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每天老早的起来,去豆地里薅草,锄地,给豆苗松土,直到东方的月牙升至头顶,才扛着锄头回家。这种乐趣大概是一大早醒来就想起来豆地里的野草太多了,要尽早的把它除掉。这个习惯和我们农村夏天去玉米地里和豆地里薅草的习惯是一样的,早上趁着凉快好干活,太阳一旦升高天气变得燥热燥热的,很多老农民都受不了。

白马君觉得这首诗的第一、二、三、四句的诗意最得自然田园风趣之妙,因为诗人把为农的体验写得非常逼真。说起为农,白马想起欲在成都隐居的杜工部的《为农》里的前两联:“锦里烟尘外,江村八九家。圆荷浮小叶,细麦落轻花。”这四句写的是春天的田园风光,颇得陶渊明隐逸的风雅。

农民忙活儿的时候,往往就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像陶渊明这样披星戴月地劳作,也是经常的事儿,正如第四句所写的“带月荷锄归”一样。

这首诗的后四句便绕着第四句,写诗人从田里劳动晚归途中的所见所感: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田间的小路边杂木丛生,野草离离,枝叶上已经生有露珠了。走在这样的小路上,衣衫和鞋子时不时的被露水打湿是很正常的。和白天的“汗滴禾下土”之辛苦相比,这露水打衣裳倒也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忙了一天身体已经疲倦的人来说是很不惬意的,露水滴湿衣服的感觉是猛的让人感觉一凉,会更加感觉疲惫。而诗人却仍轻描淡写地说“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陶渊明这个愿望是什么呢?是丰收的希望?是自给自乐的理想?还是远离浊世己独清的高洁?欢迎诗友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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